不必選邊?不可選邊?還是無法不選一邊? —— 譚偉恩

    21世紀的今天,國際體系再次回到「兩極」(bipolar)的結構狀態,並正走向一場新的「冷戰」(類似觀點可見:Mearsheimer 2014、Christensen 2015、Tunsjø 2018、Doshi 2021、Beckley 2023、Lind 2024)。很多新聞與時評都在談論 白宮的決策者如何執著於圍堵中國的經濟與科技權力,以及北京當局如何設法突破美國的圍堵或挖它的牆角。毋寧,美中已在相互對抗,衝突在兩者間只會越來越多,兩強相爭的連鎖反應將對全球市場的穩定帶來諸多衝擊,也同時讓不可預測性被大幅提升;風險和危機四伏的年代已然降臨。

對身處亞太地區的國家來說,中國大陸在經濟與軍事權力上的持續強化,觸發了一種危險的「霸權轉移」邏輯,並促使美國不得不有所回應。當然,這種修昔底德式(Thucydidesian)的悲觀論點不是沒有人質疑(例如:Chan 2007)。不過,考量到當前美中兩大強權合計之總合實力,已超越當年美蘇兩強的實力總和。本文認為,此時此刻美中相互對抗的時空背景遠比上個世紀的冷戰時期更加動盪與複雜(類似觀點可見:Sanger 2024、Paul and Kornprobst 2025)。因此,有幾件事特別值得人們留意:首先,當今國際體系中,巴西、印度、南非等國家,比起冷戰時期擁有更多的自主性(autonomy)與動能力(agency)。這些行為者的彼此集結正將物理狀態上處於兩極的國際體系導向制度狀態上屬於多極體系(multipolarity)的一種混合秩序,而這種秩序將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其次,美國在「Trump 2.0」時代明顯邊緣化以夥伴聯盟遏制中國共產黨的戰略,轉而聚焦盡可能重塑美國的相對優勢(Li, 2024、Ryan & Burman 2025)。其手段包括向貿易夥伴國榨取關稅,並仿效19世紀的大國協調外交(Concert Diplomacy)來掣肘「動盪軸心」(Axis of Upheaval)。

中等強權對混合秩序的追求,加上美國對自我優勢的執著,引發了議題或勢力範圍(issues or spheres of influence)的新一輪合作與衝突。這種既動盪又複雜的情勢變遷效應,壓縮了所有美國盟友(包括台灣在內)的外交空間,使其在軍事與經濟安全的制約下,越來越難以不在外交政策中做出抉擇。然而,近日有論者認為(Cheng, 2026),「台灣不必選邊」,以若干模稜兩可或自相矛盾的說法在倡議一種極可能增加台灣安全風險的政策,令人感到無比擔憂。職是之故,針對“Taiwan Doesn’t Have to Choose: Cross-Strait Peace Requires Working with Both Beijing and Washington”提出如下質疑:

    首先,這篇文章的標題可能存在筆誤或作者的誤解,因為可以不必選邊的並非台灣,而是某些其它國家;它們或因地緣條件,或因經貿狀態,而得以既跟美國交往,也和北京當局互動,並絕不會被台灣逼迫要在美中之間選邊。事實上,不必選邊要討論的重點是選邊的「必要性」究竟存不存在,而非選邊的「對象」應該是誰或能否兩邊都選。如果作者要有效說服讀者選邊之必要性不存在,理應將論述的重心聚焦於台灣在哪些條件之下可以不用選邊。

其次,此文對「九二共識」的「定義」是否跟北京當局對「九二共識」的「定義」一致?作者能否對此提出保證?倘若文中的定義和北京當局的定義有別,不必選邊的主張是否還有說服力呢?另一方面,文中指出,「九二共識」的功能是創造出一種戰略模糊,而對台灣來說,這種模糊並不是劣勢,而是一項戰略資產,可以保護台灣的主權,還有讓台灣這個島獲得成長之空間。然而,文中同時也說,「九二共識」可以解決兩岸主權的爭端。試問作者,若兩岸依舊存在主權的爭端,「九二共識」要如何保護台灣的主權?詳言之,台灣一定是已經擁有了主權,才必須避免其主權的損傷或流失。既然已經擁有了主權,和對岸之間的「主權爭端」就只會是北京能否務實接受台灣已經在政治領導人、國防、警政、貨幣、稅賦等五大領域擁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主性,以致於並非中共治權下的一部分。此外,台灣從1996年以來不曾做過侵犯或減損對岸政治實體任何權利或安全之行為,反而是對岸的統治者自1996年以來持續對台灣進行軍事武嚇。因此,相較於作者自己在文中提及的台灣戰略位置、先進科技的領導地位,還有堅實的民主制度,一個定義上模糊不明的「九二共識」根本難以保護台灣的主權;相反地,這個虛偽的共識為1992年之後的台灣帶來很多主權上不必要的爭議與困擾。

    第三,文中指出,很多國家跟台灣維持實質的交往,並且支持台灣的自主性(autonomy)。此處提到的「自主性」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不是主權國家會有自主性嗎?作者在文中清楚指出很多國家支持台灣實質上的主權,那也就意味著很多國家支持台灣實質上的獨立。準此,依照作者的前後文邏輯,維持現狀就是維持台灣的實質獨立,而這樣的觀點北京當局能否接受?作者是否曾與北京進行過確認?

第四,文中用語不清;一下說台灣可以「實質獨立」,一下又說反對台灣「獨立」。對讀者而言,這篇文章中在使用「獨立」一詞的時候,前面不一定有加上形容詞;因此,「獨立」究竟是法理獨立還是實質獨立?這一點如果無法說清楚、講明白,讀者要如何相信作者的主張?抑或,刻意不說清楚與講明白才是台灣可以不必選邊的前提?

第五,文中提到若某黨在2028年台灣的總統選舉上可以贏得勝利,將會把政策重心置於「制度和平」(institutional peace)。換句話說,作者認為透過一個可以減少錯誤計算和精準預測的機制,可以為台海雙方帶來更多的穩定。諷刺的是,作者似乎沒有告訴讀者究竟如何減少誤判之風險,或是提高預判之精確;反而是以擴大兩岸人民之間的交流,建立彼此在公衛與環境議題上的合作,來轉移制度和平的真正重點—減少錯誤計和精準預測。除此之外,作者恐怕忽略行為者之間交流或合作的增加也可能帶來磨擦與糾紛變多的風險,過於樂觀相信互賴有助於和平的絕對性。事實上,如果北京當局判定台灣的「存在」正為美國的印太戰略做出貢獻,同時妨礙自己實現區域霸權之目標,那麼北京決策者將有極大的意願吸收戰爭帶來的經濟成本,以軍事手段處理台海議題。

第六,文中認為,可預測性(predictability)本身是一種嚇阻的形式(a form of deterrence)。此係對嚇阻學理的認知不全。無論是經典的嚇阻理論學者(例如:Thomas Schelling),還是當代的理性選擇學者(例如:Charles Glaser),對於「可預測性」在嚇阻戰略中的功能有著非常深刻的討論。台灣在兩岸關係中作為一名防禦者,如果行為是完全可預測的,侵略者就可以精確地在「報復門檻」的邊緣進行切香腸戰術。因此,Schelling認為有時候必須讓對手覺得自己「有點瘋狂」或「不可預測」,才能產生更強大的嚇阻,讓對手不敢冒險測試自己的底線。因此,可預測性真正的價值在於「溝通」,確保對手收到正確的信號。然而,如果自己缺乏能力,可預測性只會暴露脆弱性;同時,如果缺乏可信度,可預測性則會被視為空談。筆者認為,最有效的嚇阻是「目標清晰、手段模糊」;毋寧,讓對手確信自己一定會有所反應(可被預測之目標),但讓對手無法確定自己何時、何地、如何反應(不可預測的手段)。

第七,單獨靠軍事不一定能創造和平或維持和平,但單獨靠共識或接觸就能維持自主或保證和平嗎?作者傾向認為,台灣應擴大經濟基礎,減少不必要的國防與軍事支出,並開啟與北京當局的溝通管道,才能確保和平。這樣的觀點其實必須建立在北京是樂於和台灣交流的前提上。然而,從現實主義的角度觀之,北京真正想要的恐怕是消除一根在背之芒刺。因此,台灣任何向北京的示好或求和,最終帶來的不會是通往和平的保證,反而是增加被紅色勢力滲透與被解放軍併吞的風險。事實上,在強權競爭的過程中,小國沒有所謂的「中立」空間。台灣與美國合作所採取之每一步,都會被北京視為敵意行為;而台灣與北京合作所採取的每一步,都會被美國視為第一島鏈的缺口擴張。

 

總的來說,Taiwan Doesn’t Have to Choose這篇論文的核心謬誤在於其「主觀政治意識」太強,樂觀地認為透過一些微觀性的政策調整、產業鏈的不可或缺性,或是外交辭令的溫和化,就能抵消客觀實存的體系結構性壓力。從現實主義的視角觀之,這樣的樂觀式自由主義存在以下三個邏輯盲點:無視兩岸間明顯的「權力不對稱」、盲信「互賴或交往的擴大」必然有助於和平穩定、藥不對症的「溝通與嚇阻」主張。

若台灣欲在強權競爭的夾縫中求存與維安,必須體悟到「兩邊討好」實為一種幻象(delusion),在本質已是零和賽局的美中競爭過程裡,「不選邊」會被美中雙方視為投機和不可靠,反而大幅增加台灣被一方隨時拋棄或被另一方隨時攻擊之風險。職是之故,任何認為唯有靠「同時」與北京和華盛頓合作,才能改善台灣韌性的說法,是不可信的。對台灣來說,唯有靠自己積極改善戰略環境,才能確保和平在兩岸之間持續。如何改善?筆者認為,基於台灣在地理上與中國大陸毗鄰之事實,並考量到中共不斷擴張其軍事力量及以不同行動展現或宣誓將台灣納入其勢力範圍之事實。台灣不得不做出選擇,而沒有可以不必選擇的權利。在強權交鋒的陰影下,小國的生存之道絕不取決於外交政策的優雅或中庸,而係取決於對現實環境的洞悉與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