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為名,強制促統是實
中國於今年七月一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表面上宣稱促進民族團結,實質是一部以「民族團結」為外衣、以「強制促統」為目的的威權法律工具。從傳播學角度來看,這部法律最危險之處,不只在於它企圖將台灣納入中國國內法的想像管轄,更在於它試圖改變民主世界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民主社會之所以能維持民主,不只是因為有選舉,更因為人民可以自由發言,媒體可以監督權力,學者可以批判政策,公民社會可以表達異議。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意見多元,是民主與人權最重要的基礎。然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是企圖把這些民主社會原本應該受到保護的批判、監督、異議與少數意見,重新標籤為「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或「抹黑中國」的風險行為。
這部法律的問題是,中共將對付中國內部民族的威權獨裁方式,內銷轉出口。中共它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律化,並進一步外溢到台灣、港澳、海外華人、國際媒體、學術界與公民社會。換言之,中共不只是用這部法管理中國境內人民,也企圖透過法律戰、認知戰與統戰工程,讓境外的人也開始受到威脅壓迫。
製造恐懼:強迫每個人心中住進一個「小書記」
寒蟬效應是這部法律最核心的傳播效果。法律未必需要真正大規模執行,才會產生壓迫效果。它只要製造不確定性,就足以讓記者不敢報導新疆、西藏、香港、台灣主權與中國人權議題;讓學者避免研究中共民族政策、統戰體系與跨境鎮壓;讓平台與媒體擔心中國市場或法律風險而預先刪減內容;讓台商、宗教團體、青年交流團體在兩岸互動中被迫接受「中華民族共同體」或「同屬中國人」的政治敘事。
這部法律的效果,企圖讓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小書記」:不需要警察站在你旁邊,你已經開始預想自己哪一句話會不會被羅織入罪。這就是威權國家出產境外壓迫的法律,所帶來最普遍傷害:它不只在物理層面處罰某些人,更是威嚇整個公共討論環境,讓自由社會逐漸被迫閉嘴。
對新聞自由而言,這部法律尤其危險。新聞自由的功能,本來就是揭露權力濫用、呈現被壓迫者處境、讓社會理解不同觀點,維繫民主社會的多元。但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框架下,報導中國少數民族處境、宗教自由、語言權、集中化治理、跨境鎮壓或台灣主體性,都可能被中國官方敘事扭曲成「破壞民族團結」。媒體不只會被要求不要批評,更可能被迫承擔宣傳「民族共同體」的角色。
對言論自由而言,問題同樣嚴重。自由表達保護的不只是多數人的意見,也包括不舒服的批評、不合官方期待的歷史記憶、少數族群的身份敘事,以及人民選擇不表態的自由。若「民族團結」被上升為高於一切的政治法律原則,那麼多元身份、民主批判與台灣主體性,都可能被迫退讓給中國定義的單一共同體敘事。
台灣需要「預防、保護、反制」、強化民主的傳播政策
因此,台灣不能只把這部法律視為兩岸政治口水戰,也不能只用國安語言回應。我認為台灣必須有民主防衛的傳播政策思維來因應這樣嚴重的問題。我們要思考的是:如何從政策層面,防止台灣的媒體、平台、教育、文化、宗教、青年交流與公共討論空間,被中共的法律戰與統戰敘事滲透、綁架或迫使自我審查?
台灣需要建立一套「反統戰法律化」的民主韌性傳播政策。首先是預防:政府、媒體與公民社會應建立常態性的「威權法律戰與統戰傳播監測機制」,追蹤「民族團結」「中華民族共同體」「同屬中國人」等語彙如何進入台灣媒體、社群平台、兩岸交流與公共論述。這不是要審查人民言論,而是要揭露中共如何利用法律語言包裝促統任務。台灣也應強化媒體素養教育,讓民眾理解:民族團結不等於服從中共單一的國族敘事,兩岸文化連結不等於我們就必須有政治歸屬,兩岸交流更不應以接受促統立場為前提。
其次是保護:記者、學者、NGO、受訪者、宗教團體、青年交流參與者與網路言論者,都可能成為中共法律威嚇與跨境鎮壓的目標。台灣應將新聞自由保護納入正式政策,建立記者遭法律威嚇、網路騷擾、肉搜、協同攻擊或第三地風險時的通報與協助機制。這包括法律諮詢、數位安全、平台申訴、心理支持、第三地旅行風險提醒與國際聲援。新聞自由不是個別記者的私事,而是民主社會的公共防線。而記者安全是保護新聞自由的最優先事項。
第三是反制:台灣必須揭露中共法律戰的傳播鏈:誰提出「破壞民族團結」的指控?哪些官媒放大?哪些社群帳號同步轉傳?是否進入台灣在地媒體、短影音、LINE 群組或名嘴節目?是否搭配人身攻擊、商業壓力或實體威嚇?反制不是只做事後澄清,而是要讓社會看見整套統戰操作如何運作。
此外,台灣現有的傳播法律也應補強。現行廣電三法主要處理媒體經營與內容規範,反滲透法主要處理的是選舉、政治獻金、遊說等問題,平台治理法制也仍不完整。面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這類新型威權法律戰,台灣在通訊傳播政策中,應該納入「民主傳播安全」與「新聞自由保護」原則,建立境外政治宣傳與資金影響的透明揭露制度,要求媒體與平台揭露來自中國黨政軍、統戰系統、官媒或代理組織的內容合作、置入、廣告與活動宣傳。
反制威權,強化民主韌性
作為傳播學者,在這裡我認為台灣未來的傳播防衛政策,必須強調台灣不能也不會用具威權性的言論管制來對抗中共這樣的威權。真正的民主傳播防衛,不是限制人民支持什麼立場,而是防止境外威權政府透過資金、代理人、法律威嚇與平台操作,偽裝成自主言論來操控公共討論。法律應處理的是隱匿來源、境外指揮、威脅騷擾、跨境鎮壓與代理宣傳,而不是人民的政治立場本身。
正如前面所提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危險,在於它企圖用「團結」取代自由,用「共同體」壓制多元,用「法律」包裝統戰,用「民族」之名推進「強制統一」。面對中共這樣的威權政體的「促統法律戰」,台灣不能只說我們反對,更應建立自己的民主敘事:真正的團結不是噤聲,而是讓不同身份與意見能平等共存;真正的法治不是長臂管轄或境外壓迫,而是保護人民免於恐懼;真正的交流不是政治表態,而是建立在對等、尊嚴與自由選擇之上。
期待面對來自壓迫的台灣民主,是能夠在風雨中發展自我的強韌,如同現在台灣在世界站穩腳步的經濟繁榮和科技實力。台灣的民主生活要建立起民主的強韌,不僅需要軍事防衛的實力,我們的生活也仰賴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意見多元來持續運作。當中共試圖用各種手段,強迫每個人心中住著一個「小書記」,台灣就要更了解民主共同體比起虛構的民族共同體更為重要。而維護民主共同體的基礎,是正視來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危險。進而,我們要支持民主台灣建立起守護民主體制的各種措施,讓自由發言不是風險,而是必要的人權。因此,在此誠摯呼籲,積極建立強化民主韌性的傳播政策,是我們未來的當務之急。